鄂残就业〔2014〕号
关于继续做好城乡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根据年初我省就业工作会上部署的《2014年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盲人按摩工作要点》(鄂残就业〔2014〕14号),要求各地将统筹城乡促进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加以实施,为确保年度任务目标完成,现就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围绕《2014年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盲人按摩工作要点》,根据年初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多种形式就业任务数,盘点截至6月末本地相关任务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比例低于60%的地方要逐项制定相应的细化推进措施,确保11月末基本完成本年度任务指标。
二、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总结工作中的新思路好方法,采取多种形式促进辖区内各地区之间的工作交流,加强工作督导,便于各地取长补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地要在2014年7月24日前按照上报提纲格式要求、逐项上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具体推进措施。联系人郭雪娜,联系电话027-87271012,邮箱839331545@qq.com。
附件:城乡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工作完成情况上报提纲
2014年7月9日
附件
城乡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工作完成情况上报提纲
(实施单位: )
一、按照残疾人就业服务任务分配表中各地多种形式就业的任务指标,逐项报送截至6月末的完成数和情况说明。
1、各地任务指标: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个体就业和自主就业、灵活就业和居家就业、基地就业、社区基层就业。
2、任务指标完成比例低于60%的,要逐项制定相应的细化推进措施。
二、本年度出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措施(文件名称、文号、主要内容)简要列示。
三、本地区本年度工作经验简要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