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残联职改办《关于2014年度全国盲人医疗按摩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4-08-02 作者:cjr hb
鄂残就业〔2014〕23号
关于转发中残联职改办《关于2014年度全国盲人医疗
按摩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
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开展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是加强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高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素质、充分发挥盲人参与社会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一项重要措施。现将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14年全国盲人医疗按摩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残联职改办字[2014]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盲人医疗按摩职务评审申报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人员方属于高级职称评审推荐范围:
(一)具有《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
(二)符合〔1997〕残联教就字第103号文件规定的条件;
(三)取得国家级继续教育学分10分和省级继续教育学分15分;
(四)合法医学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综述性的除外)2篇以上;其中申报副主任医疗按摩师须1篇文章为答辩论文,申报主任医疗按摩师须2篇文章为答辩论文。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对照文件要求严格推选参评人员,认真审核参评者报送的材料,并于2014年9月10日前,将评审材料上报至湖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盲人按摩指导科。
(二)、报送的评审材料需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完整,不得漏项,由推荐单位审查核实,需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印章复印无效)
联系人:景松 张洋
联系电话:(027)87127745
附件:《关于2014年全国盲人医疗按摩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