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统计系统数据专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4-09-12 作者:cjr hb
关于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统计系统
数据专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
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有效,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统计工作改为单机版专报,不再经由“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系统联网统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单机版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据统计表由参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预算编制的部门或单位填报,原则上由教育就业部或就业中心负责,具体由各地残联自行指定,并在一定时间内保证人员稳定。
二、统计表光盘已于2014年8月由各省级残联信息统计人员签收,请相关人员做好交接工作,信息统计人员要做好新接手同志的技术支持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光盘可以刻录下发,相关人员要签字接收,并将姓名、部门、职务和手机号逐级上报。
三、具体负责同志要注意做好相关数据的保密工作,不得将光盘数据翻刻给无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相关数据发布到公共网络平台或通讯工具。
四、数据统计表采取三级汇总形式,地市级残联汇总所辖县级残联上报的数据(含市、地市级残联本身的数据),省级残联汇总所辖地市和本省内的计划单列市残联上报的数据(含省级残联本身的数据)。
五、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当年12月31日。省级数据上报截止时间为次年的1月20日,上报数据(含负责人员名单)报送到指定邮箱jybzj@cdpf.org.cn,邮件名称应包含省份、年度等基本信息。上报数据必须经主管理事长签字。地市、县(市、区)残联的上报日期和邮箱,由各省级残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 中国残联信息中心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