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为落实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职业指导竞赛活动的通知》(中残就业〔2016〕27号)要求,选拔我省参加全国竞赛活动的选手,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拟于2016年8月上旬举办2016年湖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职业指导竞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检验我省各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职业指导能力和服务水平;树立优秀典型,激励带动各级就业机构人员刻苦研究工作方法,加强业务理论及服务技能学习,拓展服务群体,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和指导水平;选拔参加全国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职业指导竞赛的选手。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拟于2016年8月上旬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竞赛内容及形式
(一)案例分析与经验介绍
选手以亲身经历,深刻剖析个人在职业指导、就业服务工作中的典型案例,介绍经验及不足,陈述个性化的工作创新内容。本环节竞赛在7分钟内完成。
(二)必答题
设定2道必答题,由主持人提问,选手现场作答。范围为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职业能力建设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及重点业务知识(业务知识范围可参照情景展示环节所涉业务理论内容、《创新职业指导》教程中相关业务内容,以及近五年来就业服务机构新拓展的业务领域有关内容),难度适中,口述作答。本环节竞赛在3分钟内完成。
(三)职业指导工作情景展示
设定工作情景,由参赛选手进行现场职业指导业务能力展示。选手运用相关理论知识,结合工作实践以及就业机构拓展的新领域业务(如职业能力测评服务、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等),在情景展示中,体现其针对不同类别残疾人的个性化解决问题方法和就业服务能力。本环节竞赛在8分钟内完成。
充分考虑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日常业务工作内容,以及针对残疾人、用人单位所寻求解决的突出问题等因素,工作情景范围将由诊断咨询、职业设计、职业介绍、创业指导、用人指导等5部分内容组成,届时选手将随机抽取某部分情景题目进行展示。
四、参赛名额
以市、州、直管市以及神农架林区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赛,每个代表队领队1人,参赛选手1-2人,要求选手为辖区内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在职工作人员,符合法定就业年龄(男16至59岁,女16至54岁),身体状况稳定。参赛选手不足2人的代表队不能参加团体奖项的评选。
五、其他事宜及要求
(一)各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进行参赛选手的选拔和赛前业务技能培训。参赛选手要认真备赛,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展示技能,赛出水平。
(二)竞赛正式通知、竞赛标准及可公开试题将陆续下发,望各地积极备赛。
湖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