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扶贫办、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扶贫办、妇联,黑龙江垦区残联、扶贫办、妇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国残联等26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加大对贫困残疾妇女扶持力度,通过积极引导贫困残疾妇女从事手工制作业实现劳动增收,确保到2020年如期脱贫,中国残联、国务院扶贫办、全国妇联共同研究制定了《发展手工制作促进贫困残疾妇女就业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国务院扶贫办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2017年4月24日
发展手工制作促进贫困残疾妇女就业脱贫行动实施方案
贫困残疾妇女是生活最困难、就业率最低的弱势群体,也是各级残联、扶贫办、妇联组织关爱帮扶的重点对象。帮助贫困残疾妇女脱贫致富事关整体扶贫攻坚进程,事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事关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特殊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几年,手工制作业以其投资少、就业方式灵活、增收见效快等行业优势,在吸纳城乡贫困残疾妇女就地就近灵活就业、脱贫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以手工制作促进贫困残疾妇女就业脱贫,是传承民族传统手工文化、增进妇女福祉、提高家庭收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中国残联、国务院扶贫办、全国妇联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国残联等26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积极发挥手工制作业在吸纳贫困残疾妇女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共同制定发展手工制作促进残疾妇女就业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帮助贫困残疾妇女群体在手工制作领域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创业。
一、目标任务
2017-2020年,通过实施开发就业创业岗位、开展手工制作技能培训、举办职业技能竞赛等措施,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女性为重点,为8万人次贫困残疾妇女提供手工制作免费技能培训,帮助5万名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贫困残疾妇女从事手工制作业,实现脱贫致富。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技能培训,提升脱贫能力。各地残联、扶贫办和妇联等要充分发挥各自作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综合运用各类激励政策和措施,以提高贫困残疾妇女基本素质和生存发展能力为重点,共同制定残疾妇女手工技能培训计划,调动贫困残疾妇女从业积极性。结合区域手工制作业发展实际、区域特色经济、旅游市场需求和残疾妇女就业特点,宜绣则绣、宜剪则剪、宜编则编,积极拓展通用性广、时尚前沿、产品市场需求量大、符合国际发展趋势的手工技能培训项目,科学设置课程内容,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增强残疾妇女脱贫致富本领和自我发展能力。统筹利用残联和妇联组织的各类职业培训资源,搭建以各级各类职业院校、特教院校、妇女手工产品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托养机构为载体的妇女手工技能培训网络。
(二)用好相关资金,助力贫困残疾妇女就业创业。各地残联、扶贫办和妇联等要共同推动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重点向贫困残疾妇女倾斜,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和服务,降低政策门槛,帮助有创业意愿的贫困残疾妇女解决资金困难,力争通过金融扶持实现创业一人、脱贫一户。围绕当地特色主导产业,积极发展符合自身实际、具有市场潜力的手工制作类就业创业项目。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充分用于贫困残疾妇女就业培训、创业扶持。依托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各类妇女手工编织协会、商会、合作组织及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为残疾妇女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就业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市场拓展、跟踪扶持等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服务。
(三)注重贫困残疾妇女人才资源开发,培养就业创业带头人和骨干队伍。各地要积极推动手工制作进农村、进社区,树立先进典型辐射带动更多残疾妇女参与手工制作业,使其作为残疾妇女就业的重要门路。要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采取“公司+协会+农户”的方式,形成集培训、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残疾妇女手工产业链。重点发展一批妇女手工龙头企业,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引领带动更多贫困残疾妇女实现灵活就业、脱贫致富。通过推动创办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培育残疾妇女致富带头人。鼓励致富带头人或女能人与贫困残疾妇女结对帮扶,发展各种形式的互助组、合作社,采用“合作社+贫困户”“市场+贫困户”“协会+贫困户”等多种扶贫模式,确保“精准扶贫”落到点上,扎到根上。
(四)举办手工制作类职业技能竞赛和交流展示活动,充分发挥高端引领带动作用。各地要鼓励和动员残疾妇女积极参与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在参赛中提高技能,展示形象,提升社会对残疾妇女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关注度。各地残联在举办省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要广泛设置面向残疾妇女群体,具有区域特点、民族特色、通用性广、从业岗位多的手工制作类项目,以赛促训,有效拓展残疾妇女从业领域。要通过竞赛和相关活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获奖残疾妇女授予省级技术能手、巾帼建功标兵、工艺大师、非遗传承人等称号,充分激励广大贫困残疾妇女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引领带动更多贫困残疾妇女步入手工制作业就业创业。各地残联要鼓励并协调安排贫困残疾妇女参加妇联组织的各类妇女手工艺交流展示活动,充分扩大影响面,增加认同感,提升凝聚力。要整合区域资源,以面向妇女群体的各类合作社和常态化开展的手工艺活动等为平台,建立覆盖体制内外的组织架构,切实做到残联与妇联组织资源共用、成果共享。
(五)以市场为导向,以互联网为依托,开发新产品,走出新路子。各地要积极探索、广泛调查,根据市场需求特别是当地旅游市场的需求增加新品种、增添新花色、增设新工艺。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快、新、广、众的特点,积极引导帮助广大贫困残疾妇女接触熟悉互联网,指导其通过网上学习、网上宣传、网上开店来推销自制的手工产品。依托“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展示宣传产品信息,拓展销售渠道。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地残联、扶贫办和妇联等要充分认识帮助残疾妇女摆脱贫困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中,找准工作定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以增加贫困残疾妇女家庭收入、提升生活质量为目标,努力帮助残疾妇女早日摆脱贫困,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做到有目标任务、有方法路径,把帮助贫困残疾妇女脱贫致富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准抓实,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办法,有序推进工作开展。
(二)开展摸底调查。各级残联、扶贫办和妇联等要联合对本地区贫困残疾妇女在手工制作领域的就业情况开展调查,了解掌握就业现状、存在困难和发展需求,优先配置人、财、物等资源,有针对性地制定目标任务、扶持措施,加强工作联系,明确职责分工,合力推进落实。
(三)加强工作领导。各级残联、扶贫办和妇联等要将发展手工制作促进贫困残疾妇女就业脱贫行动作为维护残疾妇女劳动权益、推进同步小康进程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统筹规划、组织领导。要将发展手工制作促进残疾妇女就业脱贫行动作为“十三五”期间的一项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指导、统一考核。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与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四)密切沟通协作。各地残联要与本地妇联和妇女手工制品协会(商会)加强沟通联系,妥善利用妇女手工制品协会(商会)人才、技术等优势,密切合作,实现资源互补,共同推动贫困残疾妇女在手工制作领域顺利就业脱贫。各地残联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贫困残疾妇女手工制作培训、就业创业的年度任务目标和总体任务目标,加强工作主动性,与妇联和妇女手工制品协会(商会)建立定期沟通、协商、通报工作机制。各省残联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本省年度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完成名单(列表形式统计汇总每位残疾人基本信息)、典型经验举措、存在突出问题等内容报送至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并抄送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和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
(五)搞好宣传发动。各地残联、扶贫办和妇联等要向残疾妇女群众广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精神,宣传脱贫攻坚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各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点举措和任务要求,使广大残疾妇女正确理解党和政府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坚定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信心和决心。教育引导贫困残疾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克服“等、靠、要”思想,激发贫困残疾妇女求富裕求发展的内生动力。大力宣传妇女依靠自力更生、辛勤劳动脱贫致富的先进典型,用鲜活事例带动更多贫困残疾妇女实干兴家、发展立家,改变贫困面貌。